收卡云礼品卡转让协议
收卡云礼品卡转让服务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本协议是您与西安网搜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平台”)旗下运营的收卡云平台(包括网站、APP、小程序及其他客户端,以下统称“收卡云”)之间,就礼品卡转让(寄售回收)居间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电子协议。
在本协议中,“用户”亦称为“您”、“委托方”或“卖家”,指通过收卡云平台注册、登录或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重要提示】在您(用户)决定使用本服务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通常以粗体、下划线或显著标识标注)。如您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暂停操作并向平台咨询。
当您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勾选“同意”或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使用本服务)接受本协议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公司达成协议。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立即停止后续操作并退出本平台。
第一条:相关定义
1.1、礼品卡:本协议所称礼品卡,是指电子商务卡、商城超市卡、游戏充值卡、话费充值卡、旅游预付卡、石油预付充值卡等业务运营商发行的具有一定面值、可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各类预付卡;
1.2、礼品卡转让服务(本服务):本协议所称礼品卡转让服务,是指本平台基于信息撮合/居间服务的角色,为用户提供礼品卡寄售变现渠道。用户可委托平台提供信息撮合、撮合交易达成,并由最终买家完成收购。平台不作为交易的一方,仅作为信息服务、结算及技术支持提供者。
1.3、转让对价: 用户成功将礼品卡转让给最终买家后,买家向用户支付的转让价款,由平台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代为接收。用户在此授权平台,在买家付款成功后,按照订单页面确认的金额扣除平台服务费,并将剩余款项划转至用户账户。平台代收的款项独立于平台自有资金,不属于平台财产。若因最终买家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实际到账,平台不承担垫付责任。
第二条:费用
2.1、本平台采用“报价即到手价”的定价模式。平台展示的礼品卡转让价格已包含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用户实际获得的结算金额以订单页面最终展示的“转让价格“为准,平台不再另行扣费。
2.2、如用户选择加急处理服务,需另行支付加急服务费。加急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及收取标准,以用户在提交订单时最终确认的页面信息为准。该费用将由平台直接从用户的上述转让价格中扣除。
2.2、如用户选择加急处理服务,需另行支付加急服务费。加急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及收取标准,以用户在提交订单时最终确认的页面信息为准。该费用将由平台直接从用户的上述转让价格中扣除。
第三条: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3.1、用户使用本服务前,必须完成平台要求的实名认证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验证手机号码、身份信息核验等)。若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已失效,平台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3.2、用户应严格按照页面提示选择正确的礼品卡类型及面值。因用户自身操作失误(如选错面值、填错卡密等)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用户承诺对其提交的礼品卡拥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并对该礼品卡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无权利瑕疵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3、本平台仅支持来源清晰、合法获取的礼品卡进行转让。用户承诺所转让的礼品卡不涉及任何洗钱、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若因礼品卡本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被发卡方冻结、挂失、作废、来源非法等)导致交易失败或产生纠纷,用户应在收到平台通知后立即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项;若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4、如因卡号、卡密错误,或礼品卡在转让前已被使用、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需自行联系发卡方解决,平台仅提供信息协助(如有)。
3.5、平台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页面公示的规则提供技术服务。在排除不可抗力、第三方支付通道故障或银行系统维护等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平台将尽力确保结算资金的及时划转。
3.6、鉴于虚拟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若出现礼品卡滞销、价格剧烈波动等情形,平台有权取消尚未完成的礼品卡转让订单,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7、鉴于互联网交易的特殊性,平台无法对每一笔交易的礼品卡来源、权属、真伪进行实质性审查。用户在进行交易前应自行仔细辨别并承担交易风险。用户再次确认:其在平台从事的所有交易行为均合法合规,所提供的礼品卡均具有正当合法的来源。
3.8、若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或平台有合理依据认定用户存在违法违规、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平台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3.8.1、立即中止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3.8.2、注销或删除用户账号,并冻结账号内未结算或未提现的资金;
3.8.3、在平台范围内公示用户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
3.8.4、保存相关交易记录及证据,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平台运营主体(即西安网搜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本协议内容包含协议正文以及平台已经发布或未来可能不时修订的各项规则、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交易规则、费率说明等),上述内容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及法律法规的变化修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并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或系统通知等方式进行公示。若用户在前述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